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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2020年生态文明建设情况新闻发布会顺利召开

泸州生态环境 泸州生态环境 2021-04-15



2020年6月23日上午,泸州市召开2020年生态文明建设情况新闻发布会,泸州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袁维荣发布泸州市一年来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情况。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委委员、总规划师詹勇,市水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权,市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总农艺师刘康和市城管执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何绯,分别围绕泸州市生态文明建设相关工作回答记者问题。泸州市委宣传部对外宣传科科长 万中顺主持新闻发布会,省、市10余家新闻媒体参加。



一年来
泸州市生态文明建设情况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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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生态环境局

党组书记、局长、新闻发言人 袁维荣



大家上午好!很高兴有机会和大家一起分享过去一年泸州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成果。借此机会,我代表泸州市生态环境局向各位媒体朋友,长期以来对泸州生态环境保护事业的关心支持,表示衷心感谢!
泸州地处长江出川的最后一道关口,是长江上游重要的生态屏障和水源涵养地,生态环境保护责任重大。2019年,在市委、市政府和省生态环境厅的正确领导下,泸州市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着力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全力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努力提升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坚决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全市生态环境状况持续向好。2019年,泸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考核位列全省先进等次。


一、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一)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印发实施《全省环境保护“一号工程”泸州市工作方案》《泸州市大气污染防治“防反弹”攻坚二十二条措施》等,全面打响大气污染防治“百日攻坚战”。一是深化工业污染治理。实施工业炉窑污染整治、“散乱污”企业分类整治、重点企业深度治理等。二是强化城市大气污染管控。强化施工工地扬尘管控,开展挥发性有机物、餐饮油烟、露天烧烤、柴油货车超标排放等专项治理。三是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完成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清单修订和“一厂一策”编制,将全市541家重点企业全部纳入管控,提升精准管控水平。2019年,泸州主城区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为41.4微克每立方米,主城区优良(II级以上)天数为306天。
(二)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全面落实河(湖)长制,统筹开展水污染治理、水生态修复、水资源保护,持续加强良好水体保护,长江干流、赤水河、永宁河等水体稳定保持Ⅱ类标准,沱江水质稳定保持Ш类;重点攻坚污染河流整治,强力推进濑溪河、龙溪河泸州段水质达标。加强入河排污口管理,印发实施《泸州市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现已完成长江干流及主要支流沱江、赤水河入河排污口排查900余个,正在开展相关监测。94个长江干流泸州段岸线利用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毕并通过省级验收。累计投入1.7亿元,完成主城区玉带河黑臭水体整治工程和玉带河水质提升工程。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全市16个规模以上(“千吨万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完成规范化建设;划定105个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2019年,全市地表水国控考核断面水质达标率85.71%,县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稳定保持100%,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92%。
(三)土壤环境质量保持稳定。
全面实施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有效管控农用地和城市建设用地土壤环境风险。印发实施《泸州市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2018—2020)》《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泸州市工作方案2019年度实施计划》等。开展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完成重点监管单位和园区土壤相关监测工作,完成7个重点区域周边土壤污染状况评估,启动园区水气土协同预警体系建设;建成投运1万吨/年医疗废物处置项目,加快推进5万吨/年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


二、长江上游绿色生态屏障进一步筑牢
(一)生态保护修复治理进一步加强。
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划定生态保护红线721.42平方公里,占全市幅员面积的5.9%。深入开展新一轮绿化泸州行动,加强生态脆弱区治理,保护修复长江岸线资源。完成营造林37万亩,实施森林管护357.89万亩,巩固退耕还林成果61.47万亩;新增森林面积7.4万亩、森林蓄积43.04万立方米。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01.5平方公里,治理岩溶区石漠化面积50平方公里。
(二)生态环保基础设施进一步夯实。
2017—2019年,全市累计投入财政资金30多亿元,实施生态环保类项目51个,累计新改建城镇污水管网560公里,实现城市截污干管全覆盖;建成128座乡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达8.3万吨/日,在全省率先实现乡镇污水处理厂全覆盖。泸州垃圾焚烧发电厂二期工程已建成投运;主城区、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分别达100%、95%,90%以上的行政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
(三)环境风险防控能力进一步提升。
全面加强环境风险防控能力建设。与甘孜、凉山、攀枝花、宜宾签订《四川省长江(金沙江)流域突发环境事件联防联控合作协议》,建立联合预警、联合检查、联合演练、信息互通、联合监测、协同应对等工作机制;加强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全市共建成15个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50个网格微站、24个水质自动监测站和1个辐射自动监测站,预警监测体系更加完善;加快推进市环境应急指挥平台(二期)建设,成功举办“天府使命—2019年长江出川断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得到生态环境部的充分肯定。


三、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推进
(一)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体系进一步健全。
进一步完善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制定出台《泸州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泸州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等。建立健全环保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联络机制和环保重大案件联席会议机制。完善赤水河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配合完成《赤水河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实施方案》和《四川省赤水河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实施细则》的编制。制定《泸州市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实施方案》,将全市9.62万亩集体天然商品林纳入国家补偿范围。
(二)生态环境监管体系进一步健全。
有序推动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印发《深化泸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方案》,成立泸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优化配强执法队伍,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综合执法能力和水平。建立市、县、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网格1763个,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不断完善。
(三)生态环境社会行动体系进一步健全。
强化生态环保宣传引导,打造了全省首个污染处理设施微缩模型馆,开展环保设施公众开放、垃圾分类高校联盟、环境典型违法案例巡展等活动,参与人数超过10万人。泸州环保“绿芽”行动获评2019年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品质之星”,被列入四川省首批环保宣传教育公益示范项目,先后获评全省、全市十佳志愿服务项目。加强环境信用评价体系建设,在全省率先建成市级环境信用评价系统,将155家企业纳入市级环境信用评价试点范围。
(四)生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体系进一步完善。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全力配合各级各类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建立健全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机制,采取“点球交办、预警通报、曝光典型、行政约谈、办结销号”等措施,强力推进问题整改,努力提升整改实效,变问题“痛点”为整改“亮点”。2019年,全市各级各类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均达到序时进度要求。其中,老鹰坵市政排污口的整治成效在2019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中作为全省正面典型予以肯定。
四、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初步形成
(一)经济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初见成效。
优化产业布局。强化生态分区管控,严禁长江沱江沿岸1公里范围内新建布局重化工园区,严控新建石油化工、煤化工、涉磷、造纸、印染、制革等项目,严控高耗能、高污染、低水平项目重复建设。调整产业结构。聚焦白酒、电子信息、能源化工,装备制造、现代医药、航空航天六大产业,编制《泸州市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规划》,大力实施白酒、电子信息、新兴产业三个千亿产业工程。淘汰落后产能。2019年,共淘汰印染产能1400万米、电机20台,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持续开展严防“地条钢”死灰复燃专项活动。暂停核准备案烧结砖瓦新增产能,关停退出落后产能企业16家,停产整改不达标企业14家,压减产能7.5亿块标砖。
(二)资源节约与循环利用初见成效。
积极支持企业采用先进设备和工艺,实现绿色循环改造,全年总投资5.18亿元,实施绿色技术改造项目24个,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年均降幅超过7%。积极推进泸州国家高新区、纳溪经开区园区循环化改造。大力实施锅炉窑炉电能替代项目,加快推进页岩气、煤层气勘探开发;中广核古蔺德耀风电场项目启动验收试运行,汉能沙湾充电站“光充储”分布式光伏项目竣工投用。
(三)绿色生活方式转变初见成效。
组织开展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等主题活动,在全社会营造节能降碳浓厚氛围。积极推进绿色出行,优化调整公交运行线路,增长运距,提高周转效率和专用道利用率。加快推进1个大型公交综合枢纽和5个中小型公交换乘枢纽项目建设,新增新能源公交车120辆,主城区城市公交出行分担率达32.5%。

过去的一年,在市委、市政府和省生态环境厅的坚强领导下,在全市人民的共同努力下,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明显提升。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仍然面临诸多困难和挑战,我们将坚定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抢抓“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和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重大机遇,着力推动高水平保护、高质量发展,为切实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提供坚强的绿色保障。
发布完毕,谢谢大家。


发布会现场

记者就泸州市生态文明建设相关工作

向相关部门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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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发布 记者 王梅



今年我市在推动河湖长制工作方面有哪些具体举措?


泸州市水务局

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权



感谢新闻媒体朋友长期以来,对我市河湖长制工作的关心、支持!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推动河湖长制“有名”更“有实”的关键之年。今年我市紧紧围绕“夯实工作基础、推进重点任务”两方面重点工作,着力推动年度工作有效落实。
一是在基础工作方面。印发《2020年泸州市全面深化河湖长制工作要点》,对全年重点工作进行提前安排部署。印发《2020年濑溪河泸州段水质达标方案》《龙溪河水质达标攻坚方案》,专项制定1个达标总方案和9个子方案,对水质不达标重点流域实施精准攻坚。全面启动新一轮《一河(湖)一策管理保护方案(2021—2025年)》和规模以上河流《河湖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编制工作,提前谋划“十四五”河湖管理保护工作。
二是在重点工作方面。一在水资源保护方面。2020年,预计全市用水总量控制在14.3亿m3以内,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比2015年降低20%以上。二在水域岸线管护方面。年底前,全面完成全市96条河流岸线管理范围的划定,为河道管理提供法定依据。三在水污染防治方面。持续推进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年底前,全市污水处理率城市不低于95%,县城不低于85%、建制镇不低于55%。四在水环境治理方面。持续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农村面源污染防治,年底前,全市城市(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乡镇生活垃圾收转运设施实现全覆盖,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75%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备配套率达95%以上。五在水生态修复方面。年底前,完成营造林30万亩,治理岩溶石漠化面积50平方公里,水土流失综合治理140平方公里,森林覆盖率达到50.8%以上。六在水执法监管方面。坚持以河湖“四乱”治理、非法采砂监管、流域水污染防治、水执法监管为重点,持续深化与周边市县的共管共治合作机制,切实破解流域上下游、左右岸和边界水域联防联治、共管执法等难题。
各位媒体朋友们,河湖长制工作开展以来,在各级河长和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在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2020年1-5月,长江出川断面、永宁河入长江断面水质稳定达到Ⅱ类标准,沱江、赤水河入长江断面水质平均值为Ⅱ类标准。下一步,我市将继续深入实施河湖长制各项重点工作,推动流域水质、水环境、水生态持续向好,为一江清水出川贡献泸州力量。


封面新闻 记者 李华刚



生态环境监测是生态环境保护的基础,其中,耕地土壤监测网络建设是生态环境监测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退化耕地和污染耕地综合治理的重要支撑,请问,目前全市相关工作进展情况。


泸州市农业农村局

党组成员、总农艺师 刘康



截止目前,我市已建成国家级监测点3个,省级监测点29个,市县级监测点32个,初步构建了国家、省、市、县四级耕地质量监测网络。我们还布设了1248个耕地质量调查点,其中2019年新增623个。接下来,全市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将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积极推动耕地质量保护制度落实,进一步健全耕地质量监测网络,深化耕地质量调查评价,为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生态安全提供有力支撑。在谋划和强化耕地质量监测工作时,我们的主要举措有:一是科学合理布点。突出规划引领,去年我局印发了《泸州市耕地质量调查监测网络建设规划(2019—2021年)》,根据不同层次耕地质量监测的服务目标,综合考虑种植制度、土壤类型、质量等级等因素,科学合理布设耕地质量监测点和调查点,增强点位的代表性。二是丰富监测内容。按照总体反映耕地的综合生产能力、土壤的安全生产状况等要求,拓展监测信息内容,建立完善了土壤物理、化学、农作物相配套的耕地质量监测指标体系。三是促进成果应用。今年,我市将以县为单位组织开展县级耕地等级调查评价数据库建设,并将耕地质量等级信息标注在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图上,实现对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数据与成果的综合管理。在此基础上,分区域分析耕地生产障碍因素,提出耕地土壤培肥改良与治理修复对策措施与建议,提升评价成果对全市农业农村工作的支撑服务能力。


四川日报 记者 魏杰



按照机构改革要求,自然资源部门负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职责,今年以来,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在推进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方面,重点开展了哪些工作?


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党委委员、总规划师 詹勇



一是积极对接国家、省级生态修复规划。泸州是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和生态涵养区、生态保护区。按照《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2021-2035年)》,我局组织编制了《长江上游生态屏障(泸州段)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实施方案》《泸州市重要生态系统重大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实施方案》等,谋划了一批石漠化治理、水土保持、土地综合整治、长江流域沿岸生态修复、废弃矿山修复等项目,积极争取纳入国家、省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
二是统筹全市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下专门设立生态保护与修复委员会,由我局负责日常工作。目前,我局已牵头制定了《泸州市2020年度生态保护与修复工作实施方案》,重点围绕严守生态红线、开展新一轮绿化泸州行动、加强自然保护地建设和管理、严格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推进水生态保护修复等5个方面提出2020年目标任务,拟完成生态红线评估和优化调整、治理岩溶石漠化50平方公里、治理水土流失140平方公里、长江流域森林质量提升1000亩。
三是以项目为载体推进土地综合整治。我局牢固树立“山水林田湖草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的理念,强力推进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实施,以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促进生态文明建设。近年来,全市共实施土地整理项目58个,投入资金4.46亿元,整治面积68.3万亩,新增耕地5.81万亩;实施增减挂钩项目89个,拆旧复垦2.03万亩;实施工矿废弃地复垦项目23个,复垦面积1.81万亩。通过项目实施,对“田、水、路、林、村”开展生态修复治理,大大改善了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
四是以长江保护为重点推进矿山修复。为进一步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我局以长江干支流沿岸10公里范围内废弃矿山为重点,编制了《泸州市长江经济带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实施方案》,纳入修复废弃矿山129个,争取国家、省级资金2589.4万元,治理面积106.53公顷。将通过实施消除地灾、防止水土流失、恢复植被等工程措施,实现还耕、还林和还草,提高水土涵养能力和生态调节能力,让昔日的“荒山秃岭”变成“绿水青山”。


泸州市广播电视台、直播泸州 记者:曾麟评



泸州市全域雨污分流攻坚临近收官,我市都取得了哪些成效,下一步有哪些打算?泸州市现在已经出台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下一步怎么推进工作?


泸州市城管执法局

党组成员、副局长 何绯



雨污分流改造工程
目前,我市主城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计划总投资15.12亿元,共改造45个片区,77.3平方公里,拟建市政管网144公里,改造1.32万栋楼,154个企事业单位,预计2020年6月底前主体基本完成。截至目前,已完成投资12.9亿元,完成改造34个片区,67.2平方公里,新建市政管网137公里,1.17万栋楼和97个企事业单位实现了雨污分流,未完工区域正在持续推进,已完工区域正在开展“回头看”进行查漏补缺。从改造情况看,我市主城区40个生活污水直排口,分别建立了整治台账,按照“一排口一方案”,实行分类施策,采取“抽”“运”“处”等方法治标,采取新建污水管道、雨污分流等措施治本,截至目前已基本消除主城区生活污水直排口。预计主城区雨污分流改造全面完成后,可有效提升我市主城区污水收集和处理效能,实现污水雨水“各行其道”,进一步补齐城市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短板,防止污水对河道和地下水造成污染,改善水环境和生态环境,助力醉美泸州水更活、更清、城市更美丽。
下一步,我市将加快推进雨污分流工程,确保质量和进度。加大人员配置和物资配备,强力攻坚企事业单位和江阳区二期等雨污分流改造扫尾工作,确保改造质量和进度双达标;实行全面排查,精准研判立即整改。全面对照雨污分流改造设计方案和实施方案,对对不同区域的管网破损、错接、溢流和设计不合理等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将排查出的问题建档成册,进行逐一销号。
垃圾分类
推行垃圾分类是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亲自部署、着力推动的民生“关键小事”,是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推动形成绿色发展的重要途径。泸州作为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建设成渝双城经济圈的前沿、长江上游的重要生态屏障,积极探索生活垃圾分类回收、资源利用,对助推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目前,我市已经出台了《泸州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2020—2022年)》,《方案》对三年工作目标任务进行了安排部署:2020年,主城区积极推广垃圾智能分类模式,以区为单位开展一体化收运体系建设, 基本建成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收运处理体系,主城区实现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50%以上。每个区创建不少于2个垃圾分类示范街道,其他街道各创建不少于1个垃圾分类示范社区;县城至少创建1个垃圾分类示范社区。各区县在长江及其一级支流沿线选择2个乡镇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全市公共机构率先实行垃圾分类。2021年,主城区基本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垃圾分类收运处理体系进一步规范;县城实现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50%以上;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覆盖面进一步扩大。2022年,全市人民生活垃圾分类习惯基本养成,主城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运、处理体系规范运行;县城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取得成效,省百镇建设行动试点镇、特色小城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宜居乡村达标村积极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显著提高。
下一步,我市市级相关部门、区县政府将全面发力,瞄准宣传发动、源头分类、体系建设等重点环节,把生活垃圾分类作为文明教育的重要内容,作为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抓手,加快构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分类投放、分类运输、分类处置体系,形成“市场运作+分类处理+智慧监管”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机制。此外,垃圾分类工作也是一场群众战役,希望广大市民群众积极参与,共同推进垃圾分类落地见效,为建设美丽泸州、宜居泸州贡献自己的力量。


End

编辑丨王兴权、魏杰推荐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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